“谢谢你们,我们老两口腿脚不便,没想到法官还能上门断案,这回我们就放心了!”近日,在和白泥井人民法庭法官的一通电话中,案件当事人激动地说道。
案情回顾:
2017年,被告唐某欠原告吴某务工费24000元,向原告吴某出具借条一份且承诺利息。到期后被告唐某未能按约还款,原告吴某多次追要未果,无奈之下将唐某诉至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即刻制定了详细的调解计划,考虑到原告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减轻其诉累,法官决定将被告接到原告家中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就地办案,现场调解,多头劝说,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免去被告4000元费用,被告承诺分期归还债款共计20000元。
“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本案中,白泥井人民法庭法官深谙劳动报酬权是广大劳动者的核心利益,通过积极寻找原被告利益的契合点与共赢点,上门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最大限度地修复了被损害的劳资关系,挽回了劳动者的损失,同时也给予了行为人弥补过错的机会,使双方达成共识为案件画上完美句号,更彰显了司法正义与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