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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蒙古马精神 | 我为群众办实事】彩灵倒塌谁担责?调解结案化干戈!
作者:伊爱雄  发布时间:2023-01-10 17:56: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树林召人民法庭受理了两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两起案件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得到有效化解。

案情介绍


2022年3月13日,原告韩某、李某娜参加被告高某某主办的白事活动,后因当日风大、搭建的彩灵不稳固等原因,导致前去点纸的二原告被倒塌的彩灵砸伤。故二位原告分别将被告高某峰、鄂尔多斯市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达拉特旗某殡葬用品店诉至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请求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因这两起案件被告相同,事实理由基本一致,法官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围绕该起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展开了激烈辩论。



经过开庭审理,法官查明事实后,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随即给当事人做起了调解工作,经过法官一番耐心地释法明理,让原被告充分了解到自身需要承担的责任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位原告降低了赔偿金额,三位被告均同意赔偿损失,两起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成功得到有效化解。同时在调解过程中被告高某某与鄂尔多斯市某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彩灵的费用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 法官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所以在举办集体活动时组织者、管理者一定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维护现场秩序、尽到管理、维护义务。而作为集体活动参与者也要做好自身防护,提高警惕,遵循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避免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法院调解,主要是指在民商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人民司法工作的一个优良传统。现行民事诉讼法仍然把调解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将其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新的形势下,充分认识法院调解工作的价值、意义及作用,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对于化解矛盾,扩大法院办案的社会效果,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树林召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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