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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品质提升年】达旗法院:因工受伤起纷争,暖心调解巧化解
  发布时间:2023-02-28 10:02: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帮助工伤劳动者及时获得了工伤赔偿,让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案情介绍


2021年原告入职被告某公司,2022年1月21日,原告在工作期间身体受伤,经医院治疗伤已好转,诊断为:右侧腓骨骨折,2022年5月24日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认定书》,认定原告已构成工伤后,经鄂尔多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10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4个月,原告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达拉特旗仲裁委作出了仲裁裁决,随后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请求获得工伤赔偿。


官司打到底,法官巧调解


收案后,承办法官及时给双方打电话展开调解。在与双方的沟通中,承办人得知原告与被告关系已经僵化,调解意愿不大,原告强硬表示要将官司打到底,而被告某公司也表示,希望法院依据事实,作出公平判决。为促使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充分保障弱势群体一方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围绕本案矛盾点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将当事人的情绪缓和下来,调整了沟通方式,帮助当事人理清本案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并通过与被告企业的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激化前原告已经通过被告某公司申请了工伤基金保险赔付,赔付的部分款项已经进入公司账户,之后双方矛盾激化也未向原告支付已经批复下的一次性工伤赔偿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公司同意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要求待赔付款项全部进入公司账户才给原告支付。为了让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承办人又与被告企业进行深入沟通,将本案赔付款项分两批支付,一周内将已经进入公司账户的款项打入原告李某账户,第二周将未批下的赔付款项提前用公司资金垫付打入原告账户,随后双方达成协议,原告也放下了对被告公司的成见。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后,承办人在两周后联系到双方当事人,确认所有的赔付款项向原告赔付,彻底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也免去了原告再为申请执行奔波的诉累。

本案在双方矛盾激化的情况下,仅用时三周便落下帷幕。原告对法庭和承办法官的高效审理表示感谢,不仅让自己在较短时间内便获得了工伤赔付,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还使本案得以圆满解决,让自己能心无旁骛地踏上求职路,开启新的生活。




 
来源:经济开发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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