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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告(2023年第三期)
  发布时间:2023-05-25 11:42:05 打印 字号: | |

公告

张先柱、李彩霞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与被执行人张先柱、李彩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内0621民初1689民事判决已经生效。我院通过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对全小平进行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文书送达,均未送达成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621执73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如下义务:

向申请执行人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支行偿还108943.26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郝乐

电话:0477-5186507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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